禹城市中医院就诊及住院管理公告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:
近期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,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来院就诊相关规定告知如下:
入院须知
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,出示“山东省健康通行码”并配合医院各入口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和开展流行病学史调查工作。从中高风险区、重点地区来禹返禹人员,请主动说明时间和地点。
任何人员不得隐瞒病情、旅居史和外来人员接触史,请主动配合,如实报告流行病学史。
发热门诊就诊须知
(一)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请第一时间告知并到发热门诊接受筛查:
1、有发热(体温≥37.3°C);
2、近两周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(含境外)、外来人员接触史;
3、密切接触聚集性发病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。
4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
(二)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,所有发热患者请根据指引标识或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发热门诊就诊。
(三)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,所有发热患者一律进行核酸检测,并在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出具前留院观察。
门诊就诊须知
(一)候诊:请自觉正确佩戴口罩,隔位就座;排队时请间隔一米以上距离候诊;医院严格实行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。
(二)就诊: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,如特殊需要,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。使用后的口罩,请丢弃在医疗废物收集桶(黄色垃圾桶)内。
住院须知
(一)所有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并严格执行24小时出入管控,谢绝探视,避免人员聚集。
(二)住院过程中,每位住院患者固定1名陪护,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尽量不出院区,确需外出时请凭陪护卡、身份证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出。确需更换陪护人员,需病区的护士长同意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。
(三)患者和陪护人员需按照病区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;患者及陪护人员不串病室,不扎堆。
(四)患者住院期间因检查等原因出入时请按要求佩带“腕带”作为出入凭证。
(五)在院期间,患者及陪护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,勤洗手,配合体温筛查。
(六)病室每天通风换气,请配合医护人员保持好室内及病区公共区域卫生。
我们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,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宁。也恳请您积极配合医院的防疫工作,感谢配合与理解!
禹城市中医院
2021年8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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